2022-06-28 15:41:01
“唐山打人事件”随着受害女孩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,有些事实已经得到查明。就是施暴者是否涉黑涉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基于这样的证据,是否能判主犯陈继志死刑,大家是有一定争论的。但是大律师王勇在微博上的5篇分析文章,说出可判陈继志死刑的可能性,无疑提供了法律支撑,符合民意,大快人心!
经过兴奋之后,静下心来,理性梳理一下各方材料。看看于情于法,是否都能把这“死刑”拿捏得稳稳当当的?
一、判陈继志死刑是情理之中。
我查了一下档案,近10年以来,没有任何一件案件能比得上“唐山打人事件”的恶劣影响力大。包括有受害人死亡的案件,都跟不上它的社会破坏力和国际影响力。
可以说,唐山打人案件负面影响、恶劣程度前所未有!光天火日之下严重残害妇女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、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,!
但是,有人会问,是不是没有人死亡的案件,判死刑很难呢?
是的,不是一般的难!当时唐山有个黑老大杨树宽的案子可见一斑。
当时杨树宽的罪刑:
多次实施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非法买卖枪支和非法持有枪支、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,利用合同骗得河北某集团公司资金6130.7833万元。
这期间硬抢豪夺8个多亿,最后法院判其无期徒刑。
杨树宽为何作案多起却没被判死刑呢?主要还是他没有“杀人”罪。如果没有杀人,在我国大概率不会被判死刑。
当时,我写过一篇微头条,支持王勇律师的分析结果。得到大家的一致支持,有的网友说,可以组织全国大众投票,预计90%以上支持判陈继志死刑。
民意大于天、人心不可违。这都表明了公众对这案件的基本判断,这就是民心,这就是对穷凶极恶之徒的态度,这就是国人的情和理。
但是,也令我想起了发生在河北的一个案件,是否可以作为参考。建国之初,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。
当时也有人提出异议,但是主席高瞻远瞩,杀一儆百,用刘青山、张子善换来了建国初期的海晏河清。
而判决陈继志死刑,也同样具有“杀一儆百、以儆效尤”的作用!
二、判决陈继志死刑,是有法可依。
这里引用王勇律师的研判依据。
王勇律师曾担任过西安药家鑫案、云南李昌奎案的被害人方代理律师,这两起案子在当时十分有名。尤其是西安药家鑫案,在王勇律师的努力下,成功把罪犯药家鑫送上刑场。
通过视频分析,王勇律师认为主犯陈继志在行凶过程中早已丧失了理智,其下手狠毒,目标明确。
多次用脚直接踹受害人头部,并且用酒瓶子击打脸部,多次砸中要害部位。同时,多次摆脱同伴的劝阻,行为已丧心病狂。而另一个施暴者陈晓亮在门口拿着酒瓶子,直接袭击受害者后脑,也有故意杀人的企图。受害者的鉴定结果是轻伤或者重伤,不是关键。主要看嫌疑人在施暴过程中是否有杀人的故意!如果定性为故意杀人,按照法律规定,在实施寻衅滋事罪同时构成了故意杀人的,按故意杀人定罪量刑。
同时陈继志多次犯案、留有案底,且为逃犯身份,多次参与打架斗殴、赌博、洗钱等行为,社会影响恶劣,可以数罪并罚。
再一个,从整个犯罪行为看,完全契合最高法“对残害妇女儿童者处死刑”的释义。
2022年年3月,最高法公布过权威观点:“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、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罪犯,对残害妇女、儿童、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,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,坚决维护法治权威。”6月13日,最高检党组会议又指出,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,要当严则严,从重打击。
从犯罪手段、情节、影响、对社会危害性等各方面看,该案都符合最高检关于可处死刑的规定。
如同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一样,此案具有很强的警戒和典型意义。特别是大庭广众之下、朗朗乾坤之中,竟然还有如此嚣张跋扈之徒。
如果不处以极刑,定有“后来者”。
如果处以极刑,那将是杀一儆百,起到极大震慑作用,社会意义和法律含义巨大。
如果处以极刑,妇女、儿童等弱势群体安全5-10年无忧矣!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在亿万群众的监督下,施暴者一定会受到严惩的!
最后,期待受伤的女孩尽快康复,开始正常的生活!